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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廉政风险防控要突出重点

发布日期:2012-11-07 17:17   来源:   发布机构:县纪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广泛开展,是有效预防腐败滋生和蔓延的创新举措。要深入推进并取得现实的效果,必须突出六个重点环节,确保责任落实。
    一要加强领导,夯实工作责任。要强化领导责任推进工作开展,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组织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推进中遇到的问题,集中力量抓好任务落实。同时,要深化监督检查,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使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做到部署落实、措施落实、任务落实;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推进过程中的共性问题,要以适当形式进行通报,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要加强宣传,增强主动性。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解决党员干部思想认识问题和提高党员干部参与防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宣传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要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为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广泛进行思想发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充分认识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性,领会风险防控工作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任务要求,统一思想,增强风险意识和自律意识,激发主动性和创造性,做到真心查、认真防,形成共识,全员积极参与。
    三要加强风险排查,夯实工作基础。要抓好风险排查这个基础环节,切实按照“内部交叉查找、外部监督反馈、实践补充修正”三条途径查找风险,确保风险点找准、找全,坚持内部 “自己找、领导点、互相查、组织审”的方式交叉查找风险点,对外走访、座谈会、听证会、网上征集开门纳谏完善风险点和在实践中针对信访举报、执法监察、专项检查、查办案件、社会评议、网络舆情等渠道掌握的动态信息,实时修正、增补风险点,确保廉政风险点找的准确。
    四要加强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要深入推进阳光政务,公开办事流程、权力依据、办事结果,减少权力运行监督的缺位。要积极深化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政府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整合监督资源,通过民主评议、专项巡查、开设网上投诉专栏等方式,监督权力运行。要运用科技手段和信息化技术,构建行政审批阳光运行平台和监督机制,实时监控廉政风险,提升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科技含量,促进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公开化、程序化,保证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要改革体制机制,提高源头防控水平。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全过程,针对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做到行业有管控制度,部门有管控制度,科室有管控制度,个人有管控制度,做到管控制度全覆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加强权力配置改革,科学合理的分解权力相对集中、风险较高的重大事项决策权、选人用人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处罚权等权力,使之相互制约监督又衔接协调。要结合实际制定行政处罚实施细则,规范自由裁量权。
    六要加强风险预警,落实防控责任。要形成风险防控的预警机制,重视日常信访举报、经济责任审计、干部考核等途径获得的廉政风险信息,结合岗位职责要求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提醒,对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视情节轻重进行预警处置,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要建立防控责任制,对不按照规定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或受到预警提示后不认真进行整改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还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以确保风险预警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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