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称,为全面核准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信息,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欢迎如实反映省直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核查机构将对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反映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公告还列举了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的7种主要表现形式,包括:“吃空饷”;超出编制限额录用、调任、转任人员;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违规增加编制或设置机构;擅自变更机构名称、规格、性质、职责、权限,加挂牌子等;上级部门违规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违规挪用下级编制。
其中,列在首位的“吃空饷”为人诟病已久。“吃空饷”是指通过占用编制采取以无报有、以少报多,重复报领等方式冒用、冒领、骗取财政资金的行,它既是机构编制违纪行为,也是组织人事和财经违纪行为。“空饷”被单位吃了,属于单位“吃空饷”,“空饷”被个人吃了,属于个人“吃空饷”。公告列举了6种“吃空饷”的表现形式,主要有:
一、在编不在岗,个人仍然领取、他人冒名领取或单位截留财政拨付工资的,包括擅自离岗、长期旷工、停(带)薪留职、雇佣他人顶岗而在外从业、以借用为由长期不上岗、在外进修学习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非组织选派离岗学习、未经批准提前退养或长期病休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等。
二、退休、开除、辞职、辞退、自动离职、失踪、死亡却仍骗报为在编在职人员,由个人领取或单位截留财政拨付工资的。
三、到龄不办理退休(经组织批准的除外),仍按在编在职人员领取财政拨付工资的。
四、长期事假或受党纪、政纪、法纪处分未按规定进行相应工资调整的。
五、已经调出却在原单位和现单位领取双份工资,或跨单位、跨系统借用后双重或多重领取工资的。
六、虚报人员骗取财政资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