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了进一步推进县纪委监委机关理论学习制度化,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改造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理论学习中心组由机关班子成员组成,可以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书记是理论学习中心学组学习第一责任人,书记不能参加学习时,由主持机关工作的负责人代行职责。中心组日常工作由组织部承担,主要负责制定学习计划、提供学习资料、做好学习记录和日常服务工作。
二、学习的主要内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级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学习贯彻中省市县领导重要讲话精神、中省市县重大决策及重要工作部署和中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及党章党纪党规和宪法法律知识。
三、创新学习方式。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学习与辅导报告相结合,重点发言与集体研讨相结合,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相结合,书面学习与网络学习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不断增强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时效性,提升学习效果。
四、加强学习研讨。坚持每月集中学习或研讨1次,研讨发言要形成书面发言提纲或材料;中心组成员年度参加集体学习研讨或参加专题讲座应不少于6次。
五、坚持学用结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中心组成员应根据学习重点,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调研思考,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参加研讨交流。每人每年撰写学习心得或调研文章不少于2篇。
六、严肃学习纪律。中心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集体学习,不得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加集体学习的,应履行请假手续。
七、做好资料收集。县纪委组织部负责做好集体和个人学习情况及成果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县纪委办公室、宣传部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内容包括:年度学习计划、学习通知、学习资料、学习记录、书面发言材料、学习调研成果、理论成果发表情况及有关文件等。中心组成员负责个人发言材料、学习笔记、调研记录、心得体会文章的收集、整理和自查自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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