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丹凤县召开十八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动员部署会,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及中省市有关巡视巡察工作要求,安排部署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工作任务。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吴宏涛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建刚领学《关于推进陕西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相关精神,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杨仁广宣布县委授权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名单和分组名单。
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大对巡视工作作出了明确部署,省委、市委、县委也对今后巡察工作的重点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巡察工作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严明纪律规矩,不折不扣的落实中省市县的各项决策部署,促进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要把握政治巡察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巡察震慑作用。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谨遵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准确把握巡视工作方针和政治巡视要求。二要准确把握政治巡察根本任务,准确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巡察价值取向,准确把握巡察监督的重点、标准、路径。把握巡察高质量发展的重点,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全面提升巡察工作质效。三要加强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队伍。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既要靠工作规范化作保障,也要靠高素质干部队伍作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强巡视工作规范化建设和队伍建设,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视,既不能不作为,也不能乱作为,防止巡视利剑变成“双刃剑”。作为巡察干部,要始终做到实事求是、谦虚谨慎、“三严三实”。
会议要求,要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严格落实巡察工作责任。被巡察党组织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坚决服从巡察工作安排,不隐瞒问题,不回避矛盾,客观公正地向巡察组提供情况、反映问题。巡察办和各巡察组要落实实施责任,县委巡察办要切实发挥好统筹、协调、指导作用,做好综合协调、业务培训、制度建设等工作,确保全县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各巡察组要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开展工作,要形成责任共同体,突出工作成效。各被巡察党组织、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组织部门、县委巡察办要落实巡察整改责任和监督责任,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关键要在整改上发力,严防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形成“破窗效应”,确保巡察整改落到实处。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十八届县委第十二轮各巡察组全体成员,第十二轮被巡察单位党组(总支)书记,十八届县委第十一轮已巡察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各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县直各纪(工)委书记,县纪委派驻各单位纪检组长以及县委巡察办全体干部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