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持续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行为,不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丹凤县纪委监委联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制定出台《加强营商环境领域监督规范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问题线索移送管理暂行办法》,对相关问题线索移送情形进行了细化。
《办法》对19种移送处置问题线索的情形进行了明确规定。即:各职能单位的办事窗口工作人员出现“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服务态度恶劣、弄虚作假、被投诉多次仍拒不改正等9种情形并经核实的;各承担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职能、审批监管职责的相关单位出现违规增设审批程序和限制性条件、限定服务对象选定中介服务机构、要求服务对象出具各类“奇葩证明”、不按要求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职责等6种情形,以及对县12345便民服务热线平台受理、转办、反馈的涉及城市治理、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方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投诉举报、群众反映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侵害群众利益等4种情形,以上情形已经核实的,要作为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县纪委监委处置。
《办法》明确,在正式移送问题线索之前,行政审批部门及派驻纪检监察组要会同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甄别和研判,对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要及时移送并分办处置。问题线索的核查结果要及时向行政审批部门通报,并向社会公开,回应群众关切。
据悉,去年以来,该县纪委聚焦群众反映集中、企业反映强烈、社会反应普遍的突出问题,成立专项督查组深入开展明察暗访,先后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8件、处分9人,以有力监督执纪问责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