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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发布日期:2018-04-26 10:30   来源:   发布机构: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近期,丹凤县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商镇桃园社区七组组长李新民、会计杨高潮协助他人套取道路修复资金并收受礼品问题。2013年初,李新民、杨高潮协助他人用虚假的施工协议、工程税票等资料套取“以工代赈”道路修复项目资金10万元,并收受他人感谢其二人提供帮助所送礼品。2018年3月15日,县纪委分别给予李新民、杨高潮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品价值金额已上交。

2、商镇北坪社区党支部书记周敏违规购买烟酒问题。2016年2月,商镇北坪社区党支部书记周敏,在任职期间套取道路建设项目资金并设立“小金库”,使用“小金库”款项支付由其经手购买高档烟酒共计1.225万元。鉴于2015年11月3日周敏被县纪委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处分期内故意违纪应从重处分。2018年3月15日,丹凤县纪委给予周敏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规购买烟酒资金已上交。

3、龙驹寨街道办月日卫生院院长周丹荣违规发放节假日补助问题。2017年1月至9月,龙驹寨街道办月日卫生院院长周丹荣,在任职期间,违规发放节假日补助7142元。2018年3月16日,县卫计局给予周丹荣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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