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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纪委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日期:2016-06-29 16:48   来源:   发布机构:   浏览次数:

近期,丹凤县纪委通报了4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分别是:

1、丹凤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协警叶六一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11月27日上午,城关派出所协警叶六一驾驶警车到县城中心广场和学校附近处警未果,返回单位途中用警车将其妻子送回家中。县监察局给予叶六一行政警告处分。

2、寺坪镇赵塬村村委会主任贾家良违规操办其孙“十天宴”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3月16日,寺坪镇赵塬村村委会主任贾家良在家中为庆祝孙子出生举办“十天宴”,收受部分邻居和村民礼金。县纪委给予贾家良警告处分并责令退回违纪资金。

3、峦庄镇街坊村原村党支部书记王治民违规乱收费问题。2008年,峦庄镇四家村在实施该村西头组移民集中安置点工作中,违规收取部分移民搬迁户建房管理费、广场建设费、房屋庄基批复费,并将其中3000元直接用于村务开支。县纪委给予王治民严重警告处分。

4、龙驹寨街道办店子村村委会主任褚志成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原资峪镇店子村村委会主任褚志成将2012年以来宁西铁路二线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款领取后,直接用于支付群众的征地拆迁补偿和村集体支出,并白条列支招待费。县纪委给予褚志成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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