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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 中央纪委官网开通举报窗口

发布日期:2013-12-20 10:02   来源:   发布机构:县纪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

 

人民网北京12月18日电  (记者姜洁)日前,中央纪委下发通知,严禁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元旦春节期间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执纪监督,对违纪行为快查快办,严格责任追究,及时通报曝光。今天,中央纪委监察部官方网站开设了“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举报窗口,欢迎广大群众对违反通知要求的行为进行如实举报,并承诺纪检监察机关将及时受理、严肃查处。

举报受理部门为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国务院纠风办),对社会公众的举报,将分情况直接办理或督办、转办,并在期限内答复举报人。

《 人民日报 》( 2013年12月19日 0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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