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思光在全市办案工作会上要求: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
发布日期:2013-04-26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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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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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座谈会在商州召开。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黄思光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要求,统一思想,理清思路,明确重点,狠抓落实,努力推动全市查办案件工作再上新台阶。

黄思光要求,一要认清形势,切实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以来,习近平同志多次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出要求,强调坚定不移地惩治腐败,是我党有力量的表现,也是全党同志和广大群众的共同愿望,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省纪委也要求,无论什么时候,办案这一手不能放松。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部署和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查办案件工作的责任感,努力做到方向不偏移,决心不动摇,重心不倒置。二要加大力度,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他指出,查办案件既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惩治腐败的有力抓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坚持“三个一起抓”,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一是坚持查办大案要案与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一起抓,二是坚持案件“数量”与“质量”一起抓,三是坚持治标与治本一起抓。 黄思光还要求,要规范管理,不断提高查办案件工作水平。要安全文明办案,要严格执行“两规”等办案措施的审批管理,严格落实责任制和案件监管制度,坚决抵制和消除一切可能影响办案安全的行为和因素,确保万无一失。要正确运用政策,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贯穿于查办案件工作全过程,正确处理办案与发展、力度与尺度、积极与稳妥、惩处与保护的关系,把握好案件查处的时机和节奏。要优化办案设施。他同时要求,要加强领导,为查办案件工作提供坚强保障。要健全完善查办案件工作责任制。各县区纪委书记、市直部门纪检组长是查办案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查办案件中,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对一般性案件要及时过问、及时听取汇报、及时督促检查,对重大案件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战。主管案件的副书记、常委要始终坚守在一线,将办案工作直接拿在手上。市、县区纪委要加强对下级纪委及同级派驻机构办案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纠正查办案件工作中出现的偏差和问题,督促严格落实办案工作责任制。要加大对办案工作的考核和问责力度,把查办案件工作作为考核和衡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履职情况的重要内容,对办案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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