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筹安排,积极推进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稳步推进领导班子建设,与省委组织部联合下发文件,规范了省直部门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排序问题和市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提名、任免、交流程序,在市、县推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增设行政效能监察室和6个厅级巡视专员职位,在延安市开展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归口设置派驻机构试点工作;加大教育培训、公开选拔力度,专题培训基层纪检监察干部1823名,公开选拔10名机关内设室副主任。
二、狠抓落实,大力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高度重视贯彻落实中纪发【2009】9号、10号文件精神,委厅领导带队深入10个市、30多个县督促指导,采取“月统计”“月通报”、检查指导、总结推广经验等多项措施狠抓落实。目前,全省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增加编制562名,平均每县增加5名;100个先落实了县纪委书记排序问题;干部配备、办公经费、设备保障等任务落实进展顺利,成效明显。
三、务求实效,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和指导意见,加强对三批主题实践活动的指导。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在主题实践活动中共召开座谈会786次、发放调查问卷11000余份,征求意见建议2677条。制定出台了服务保障科学发展和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开展了解放思想大讨论、作风纪律大整顿等活动,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都有了新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