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来临之际,县委办公室全体干部职工郑重承诺,坚决做到“十二不准”,用实际行动贯彻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精神,切实将“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为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关于作风建设要求,确保廉洁过节,1月30日,县委办公室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组织学习了县纪委集中开展廉政教育活动文件精神,安排部署了春节前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集体廉政约谈,并组织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同时,全体干部职工在会议上郑重做出了“十二不准”廉洁过节承诺,即:坚持勤俭节约,不准酗酒闹事,不铺张浪费;不违规发放福利、奖金,不用公款购买烟酒、贺年卡、烟花爆竹等节礼年货;不公车私用,不出入酒吧、KTV、会所等娱乐场所;坚决不参与相互走访、送礼、吃请等活动,不参与上下级和单位之间的宴请活动;坚决不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坚决不用公款宴请亲朋好友和接待其他非公务活动;不私设小金库,不插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不在企业兼职领取报酬;不接受工作服务管理对象的宴请及赠送的礼金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奇石字画等;不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不以乔迁、生日等名义操办酒席、借机敛财;不参与社会组织、企业等举办的各类庆典和聚餐活动;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不搞封建迷信;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不在网上发表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言论,不诽谤他人。
为了确保承诺事项落到实处,县委办公室还将“十二不准”廉洁过节承诺内容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开了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对干部群众反映违反“八项规定”方面的人和事,纪检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从严、从快查处,绝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