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共丹凤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廉政新闻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廉政新闻 > 镇办动态 > 正文

丹凤县八步操作法规范案件线索处置程序

发布日期:2014-08-29 10:32   来源:   发布机构:县纪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

      5月份,丹凤县被确定为全市首批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县后,县纪委监察局制定了案件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八步操作法和流程图,进一步简化、规范了案件线索处置程序,提高了反映问题线索管理水平。

     一是线索收集。信访室(或其他发现案件线索室)及各试点单位将案件线索排查后,填写案件线索移送登记表、提出初步处置意见并由分管领导签字后移交案管室,案管室将收到的线索进行汇总并逐条登记建立线索管理台账;

    二是线索筛选。案管室对收到的线索进行初步筛选,报经主管书记同意后,提出初步意见。

     三是线索研判。由纪委书记召集线索研判会议,由纪委书记、监察局长、主管案件的副书记、案管室负责组成研判小组进行集体研判,按照“拟立案、初步核实、暂存、留存、了结”五种处置方式和标准进行集体研判,提出拟办处置意见和承办单位;

     四是线索处置。严格执行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向同级党委或党组报告的同时,同步同内容向上级纪委“双报告”规定。

     五是线索交办。案管室根据研判小组确定的处置方式,填写交办单限期交相关纪检监察室(或委局相关室)进行查办;对涉及属于乡镇或部门的拟立案类和初步核实类线索,案件转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办理;

     六是线索报备。实行线索和案件管理报备制,做到在线索形成阶段和案件查结后分别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

    七是线索督查。案管室、信访室、纪检室按照职责分工,定期不定期对下级党委(党组)、下级纪委、派驻机构进行督查,确保处置和报告及时、严格、到位。

     八是做好反馈。案管室、信访室、相关监察室及镇纪委、派驻纪检组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做好线索处置和案件办理情况的反馈,将案件查办结果向举报人做好反馈。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试点单位共上报线索13条,初核13条,立案9件,初核率和立案率分别达到100%和69.2%;县纪委向市纪委上报县直部门“一把手”违纪线索2条,在市纪委的监督指导下,2条违纪线索处理到位。查办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各级各部门办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截至7月份,全县共初核违纪线索93件,立案54件,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28%和35%,案件查办数量增幅明显。县直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通过改革试点工作改变了以往办案工作滞后的局面,至目前,各派驻机构共办案8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00%。

 

上一条:丹凤县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
下一条:丹凤“五个一”夯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