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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作用

发布日期:2014-07-10 08:49   来源:   发布机构:县纪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

近年来,丹凤县通过抓培训、建制度、强保障、严考核,全面提升村民监督委员会履职能力和水平,促使村民监督委员会在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教育培训,促村民监督委员会能监督。按照有牌子、有阵地、有制度、有公章、有活动、有资料“六有”标准,完善村民监督委员会办公条件,进一步创优监委会工作环境。分期分批对全县208个村(社区)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及其成员开展教育培训。深入开展以“两个完善、三个加强”为重点的村民监督委员会履职能力提升活动(即完善办公条件设施、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加强村务监督、履职考核、工作资料收集)。有重点地培养一批班子团结,群众民主意识强,经济基础好的村(社区)作为典型示范,采取以会代训方式,分片组织集中观摩,以点带面,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引领整体工作上水平。

健全制度,促村民监督委员会敢监督。围绕强化村级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建立推行了红、橙、黄“三色廉情预警”机制,制定《村务监督廉情报告办法》,由村民监督委员会每月向镇纪委填报在参与监督中收集的村“两委会”及其成员和村组党员存在的问题,由镇纪委分析并核实后分别确定出红、橙、黄等三级预警等次,实施廉情预警和干预,对7名村组干部实施了“三色预警”措施,及时堵塞村干部违纪违法现象发生。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列席会议制度。围绕规范农村集体“三资”,推行村级财务支出支书、主任、监委会主任“三笔审签”制度。围绕村务公开透明,实行村务信息公开鉴定制度。

机制保障,促村民监督委员会想监督。建立监委会工作经费和成员误工补助保障机制,制定出台了《丹凤县村(居)民监督委员会成员误工补贴考核发放办法》。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的报酬按同村副职报酬标准,委员误工基础补贴为参与监督活动每个工作日(8小时)补助30元。奖励补贴根据年履职次数和年终考核等次评定发放,年履职次数达到10次以上且评定为满意等次的每人每年奖励150元;年履职次数达到7次以上(含7次)且评定为基本满意等次的每人每年奖励100元。2013年底,全县共发放208个村(社区)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工资总计98万余元,委员误工补贴15万余元。

检查考核,促村民监督委员会善监督。突出监委会履职监督,出台《丹凤县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人员责任追究办法》、《丹凤县村(居)民监督委员会考核办法》。建立推行监委会主任交叉检查制度,每季度抽调监委会主任参与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交叉检查活动,不断提升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与时俱进的政治素质和服务群众工作水平。推行村“三委会”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制度。通过村(居)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向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述职,接受村(居)民代表监督和民主测评评议。强化结果运用,对于考核为一般等次以下的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分别采取责令纠错谈话、扣发绩效工资以及提请改选或补选等方式进行处理。至目前,对3名年度考核为一般等次且连续三个月不履行职责的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予以停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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