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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建立健全7项制度保障案件查办工作实现“质”和“量”双赢

发布日期:2014-07-10 08:50   来源:   发布机构:县纪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为全面落实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按照中央纪委“三转”要求,持续保持案件查办工作高压态势,丹凤纪委不断建立健全案件查办工作机制,完善7项工作制度,保障案件查办工作实现“质”和“量”双赢。

一是健全纪检监察举报制度。广泛发放作风建设监督举报卡,畅通“县纪委信访民情直通车”,开通微信举报平台,公布举报电话、纪检监察信访热线电话、举报邮箱,健全纪检监察举报制度,不断拓宽案件线索来源。

二是健全镇纪委办案协作区制度。不断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有效整合镇办案力量,提高办案效率,按照就近整合、优势互补、有利工作的原则划分办案协作区,进一步明确办案原则、要求,落实办案责任和时限。

三是建立案件查办“双报告”制度。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要求,加强上级纪委对派驻纪检组和下级纪委办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四是建立线索处置研判制度。建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线索台账,定期对案件线索的真实性、可查性进行分析、评估。

五是完善查办案件年度考评制度。按照“三转”要求,修订完善《丹凤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年度考评办法》和《查办案件工作奖励办法》,以考核引领查办案件工作方向,促全员办案机制有效推行。

六是建立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加强与检察、审计、财政、金融等机关的沟通和协调,对执纪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案件线索,按照职能和权限及时移送,不断拓宽案件线索来源。

七是建立重大典型案件剖析制度。坚持立足治本、着眼防范原则,由发案党委(党组)负责,办案部门予以指导和协助,对重大典型案件进行评析,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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