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共丹凤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廉政新闻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廉政新闻 > 镇办动态 > 正文

丹凤县三项措施确保党员干部中秋国庆过“廉节”

发布日期:2013-09-13 16:52   来源:   发布机构:县纪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中秋节、国庆节来临前夕,丹凤县通过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要求、加强监督检查三项措施狠刹中秋节、国庆节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不正之风,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要求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从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实施意见、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的高度,增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不正之风。
    二是明确工作要求。要求各机关单位内部一律不得借中秋国庆之名,动用公款向干部职工发放钱物、节日聚餐或相互宴请。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中省市的规定,率先垂范,坚决做到不送、不收、不宴请也不接受宴请,以坚强党性带动党风政风的进一步好转。节假日期间,公务车辆除过执法执勤、应急车辆外,一律封存,禁止公车私用。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要求各镇各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对顶风违纪者,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及时曝光,绝不姑息,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等奢侈浪费之风,确保全县上下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中秋节国庆节。

上一条:县司法局五条纪律确保中秋节国庆节期间风清气正
下一条:丹凤县计生服务站四措并举加强纪检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