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共丹凤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廉政新闻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廉政新闻 > 镇办动态 > 正文

丹凤县司法局加强司法警务用车管理

发布日期:2013-06-04 16:57   来源:   发布机构:县纪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丹凤县司法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从严规范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用车辆,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措施,扎扎实实逐项整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加强警示教育,夯实责任。丹凤县司法局就警务用车管理的重要性逢会必讲、逢会必学,认真学习贯彻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警车管理制度,让广大干警充分认识到关于加强警车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了责任意识。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司法所所长为成员的警车管理领导小组。并层层签订了警车管理安全承诺书,形成了局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不断夯实了工作责任。
   二是建立健全完善各项制度,用制度管车 。 健全并完善了《丹凤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用车管理办法》,并下发文件要求机关用车由局长统一审批,镇内使用须经司法所负责人审批,出镇须报请局办公室和分管领导审批,出县须经局长审批备案,实现了用制度管车。要求不得挪用警车开展与司法行政业务无关的工作,严禁警车外借和出租,严禁警车私用、私驾和酒后驾驶。严禁将警车停放在宾馆、饭店、歌厅等餐饮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学校、医院等场所,不得用警车接送学生上下学、上坟等非公务活动。非公务活动不得乱用警灯、警报器。双休日、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警车一律封存,不得使用。
    三是建立档案,规范管理。县司法局对全系统的警车逐一排查,一车一档,分类造册登记。对警车外借、公车私用等违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不断规范了警车管理水平。对警车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违章、谁受罚”的问责原则,把警车管理当作提高司法行政队伍形象和群众满意度的一项重要内容。


 

上一条:丹凤地税“廉政灶”里清风浓
下一条:丹凤县纪委:建立干部去向公示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