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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提升村级“纪委”履职能力

发布日期:2013-05-28 08:12   来源:   发布机构:县纪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丹凤县针对农村“村民自治不规范”问题,尝试建立黄、橙、红“三色廉情预警”机制,以提升村级监委会履职水平,确保农村基层组织的“三驾马车”带动农村发展驶入民主化进程的快车道。
    针对在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调研工作中征集到的群众反映最突出村级财务管理混乱、干部缺乏监督、服务水平低等问题,丹凤县纪委把脉会诊,认为症结在于:上级监督鞭长莫及,而群众监督无力,不少村级监委会更是“聋子耳朵样子货”。为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职能作用,县纪委实施“村纪委”能力提升工程,落实村监委会在村务管理过程中的参与权、建议权、审核权、初查权,将村监委会政治地位提升至与村党支部、村委会“平起平坐”,成为推动农村村民自治的三驾马车。县纪委按照有牌子、有公章、有场所、有制度、有记录、有“纳谏箱”等六有标准,完善办公条件、硬件设施,为其有效开展工作提供保障。同时,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行监委会列席会议、廉情报告、村务信息公开鉴定、保障激励、责任追究等五项制度。
    为了确保“让制度走下墙,使设施不成摆设”,推行黄、橙、红“三色预警”机制,由村监委会对村支部、村委会的工作情况和干部涉嫌违法违纪的问题,采取廉情报告的形式,向上一级纪委反映。上级纪委则采取下发“三色预警通知书”给予提醒,或采取组织措施。县纪委制定了专门的监督廉情报告办法,紧扣民生热点问题,突出其决策是否民主、村务是否公开、管理是否规范、干部是否尽职等问题,由镇纪委每月对各村(居)监委会的廉情报告进行整理分析,确定出一级红色、二级橙色、三级黄色等三级预警级次。根据廉情等级高低,分别实施责令纠错谈话、诫勉督导谈话、警示提醒等预防性措施。县纪委还配套制定监督委员会工作人员责任追究办法,制定了工作运行规范及任职条件、待遇保障等细则,确保“打铁先得自己硬”,在行使职责中做到监督不越位、帮忙不添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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