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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三项措施进一步推进县级机关“廉政灶”建设

发布日期:2013-05-13 11:10   来源:   发布机构:县纪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丹凤县在巩固去年县级机关“廉政灶”试点单位建设成果的基础上,采取三项措施,在9个县级机关进一步推进公务接待“廉政灶”建设。
    一是完善设施。要求“廉政灶”硬件设施要达到“三有”,即有三间以上专用房子、有一名专职炊事员、有基本设施(有比较齐备的炊事用具,有适量的就餐桌椅和公用餐具,有冰柜或冰箱、消毒柜、电饭煲、电饼铛、灭蚊灯、空调等电器)。二是规范管理。要求各部门要落实一名领导和专人对“廉政灶”进行统一管理,坚持做到立足实际,就地取材,不供烟酒;成本核算,每人每餐限额10-30元,并按规定缴纳餐费;因公来客一律在局机关“廉政灶”上就餐,不准在营业性餐馆接待;热情接待,不讲排场,严格控制陪餐人员;机关“廉政灶”接待不准宰杀畜禽,不准做名贵菜;建立公务接待定期结算和公开制度,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三是健全制度。要求各部门要建立完善机关“廉政灶”公务接待制度、“廉政灶”管理制度、食品采购和保管制度等制度和“廉政灶”标识,进一步规范机关“廉政灶”运作,形成机关“廉政灶”建设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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