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乡镇和基层站所的监督,提高乡镇行政监察工作质量和水平,丹凤县在全县16个镇设立监察室,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镇监察室与镇纪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受镇政府和县监察局的双重领导。各监察室设主任1 名,由镇纪委书记或专职纪检干部兼任。明确了镇监察室的主要工作职责为,监督检查镇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受镇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组织及其个人,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开展执法、廉政和效能监察,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和行政效能行为的信访举报;查办监察对象违法违纪案件;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设置镇监察室不仅解决了镇纪委对行政监察对象不好监督、难以监督的问题,也有利于强化对基层非党员干部的监督,实现监督“关口”前移和监督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