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新一届纪委、监察局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充分发挥反腐败领导小组作用,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持续加大,党员干部违法涉刑案件的查处数量呈现了明显上升态势。
今年以来,丹凤县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全省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全市查办案件工作会议精神等有关规定要求,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严肃查办发生在农村基层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严重损害群众合法经济利益、政治权益和人身权利的案件,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依纪依法审核处理了一批涉刑违法案件。据统计,今年以来,共立党、政纪案件26件32人,审理结案处分24件30人,给予开除党籍7人,留党察看二年2人,留党察看一年2人,严重警告11人,党内警告5人;行政记过1人,记大过1人,降级1人。受处分人员中涉及科级干部2人。全年受理的26件32人党、政纪案件中涉刑案件共计10件11人,占全年党、政纪案件总件数的38.5%。其中,贪污贿赂行为案件7件8人;失职、渎职行为案件2件2人;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1件1人。从案件来源看,2件2人为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后移送司法机关; 3件3人为纪检监察机关初核后移送司法机关,等待司法机关处理后又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党纪政纪处理;5件6人为司法机关依法作出刑事判决、裁定或决定后移送到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党纪政纪处理。
通过涉刑案件的审理处理,有力的震慑了一批违法犯罪腐败分子,收到了较好的政治、社会和法纪综合效果,促进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为维护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了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