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届丹凤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换届以来,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全市查办案件工作会议和县委十七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转变办案观念,狠抓查办案件,提升案件质量,增强办案效果。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受理信访举报案件24件,初核案件54件,转立党、政纪案件26件32人,审理结案处分24件30人,其中开除党籍7人,留党察看二年2人,留党察看一年2人,严重警告11人,党内警告5人;行政记过1人,记大过1人,降级1人。受处分人员中涉及乡科级干部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人,收缴违纪资金6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58.92余万元。丹凤县的查办案件工作走在了全市的前列,受到上级组织的充分肯定。通过查办案件,为促进全县跨越发展、构建和谐丹凤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续写了一曲反腐倡廉建设的新篇章。
一是领导重视,保障有力。新一届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对查办案件工作高度重视,县纪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查办案件工作,将查办案件工作作为今年实现纪检监察工作的四大突破之一,明确提出了“有案不查是失职,查案不力是渎职”的工作要求,狠抓查办案件工作。打破纪委内部各室的业务分工界限,整合各室力量,实行全员办案制。打破各镇行政区域界限,整合办案协作区资源,实行办案协作制。整合反腐败协调小组资源,加强查办案件的组织协调,形成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增加办案投入和支持力度,改善办案条件,解决查办案件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实行“五个倾斜”,即领导分工向办案倾斜,工作人员向办案倾斜,目标管理考核向办案倾斜,奖励措施向办案倾斜,后勤保障向办案倾斜。
二是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县纪委对各镇纪委、县直纪委和县直部门纪检组、监察室及本委局各室案件初核和查办案件的数量和质量都提出了明确具体的目标任务,将查办案件工作任务具体细化纳入各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目标责任制》,签订目标责任书,夯实各级领导责任人查办案件职责,做到任务到部门、责任到个人,年终目标考核,实行奖惩兑现。制定了县纪委领导分片包抓负责制,明确班子成员联系包抓镇和部门办案,定期不定期进行督促、指导,协调解决具体问题,确保案件质量和时效。对在查案中表现突出的干部,在评优树模、提拔使用等方面优先考虑,从而极大的增强、激发和调动了纪检监察干部查办案件的责任感和主动性,使大家“心往案上想,劲往案上使”。总体实现各纪检监察机关都有自办案件,努力实现全县办案数量翻番目标。
三是广辟案源,深入排查。发现案件线索是查办案件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排查案源线索。一是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深入细致筛查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注意排查有价值的案件线索。二是开展经常性的信访下访工作,主动倾听群众的意见,广泛吸纳群众举报。三是注重加强与公检法、财政、物价、审计、工商、税务等相关执纪执法部门的沟通与联系,互通情况,掌握涉及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的线索。收集审计部门在离任审计、年度审计、专项资金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违规违纪案件线索,寻找案源。四是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的监督,注重从掌管人、财、物、权力比较集中、腐败易发多发的部门挖掘案件线索。五是从县上的一些重点专项治理工作中获取线索。如商业贿赂治理、工程领域治理、村级财务清理、重点工作通报责任追究等工作中获取线索。六是注意从新闻传媒中获取线索。通过多渠道、多途径搜集案件线索,保证有案可查。
四是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持查办案件工作的正确方向。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针,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将案件查办与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统筹考虑。始终保持查办案件工作的强劲势头,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始终突出查办案件工作重点,严肃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民生案件等。今年以来,针对目前国家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一些农村基层党员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贪污私分、优亲厚友、克扣群众涉农补贴、土地补偿、移民安置款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苗头性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及时集中查办。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案件10件,给予处分13人。通过查办案件,严厉惩治了腐败分子,净化了社会风气,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维护了群众利益,发挥了震慑、诫勉和警示作用,有力的加强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