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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五项举措强化财政资金监管

发布日期:2012-08-02 14:55   来源:   发布机构:县纪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一是完善工资统发管理办法。制定《丹凤县干部职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改革方案》,在继续实行“单位申报、编办核编、人社核资、财政核拨、银行代发”的基础上,将16个镇和10个县级部门(单位)工资发放职责下放到单位,由各镇财政所和县级部门组织发放,强化基层单位对财政供养人员的监督管理。
二是认真开展财政供养人员检查、清理工作。重点检查在编不在岗、死亡不注销等“吃空饷”违纪行为,堵塞人员经费支出漏洞,完善监管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供养人员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是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制定了《丹凤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积极推行支农资金整合,设立“丹凤县支农资金整合专户”,将分散在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支农项目、资金集中起来,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组织实施,避免资金分散和重复立项、多头立项,杜绝部门单位套取财政资金。
四是加大对违反财经纪律案件惩处力度。清理镇财政所“小金库”1个,立案查处财政所长1名,警示训诫涉案干部2名,对4名已故退休干部家属套取的财政资金38116.5元予以追缴。
五是建立财政资金管理长效机制。制定了《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及专项支出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认真开展教育、扶贫、救灾等专项资金检查,启动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年检制度,建立财政供养人员信息识别系统,着力提高财政资金监管能力,从源头上杜绝和防止违纪问题发生,确保国家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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