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丹凤县为进一步推进全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确保2012年底前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4个镇党委、政府,县直承担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的28个牵头单位及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室2008年以来全县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组织实施,县纪委常委带队分四个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召开座谈会的方式进行。检查内容包括,各镇党委、各部门(党组)承担反腐倡廉建设主体责任,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情况;党政主要领导履行反腐倡廉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特别是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的情况;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履行惩防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职责,完成牵头任务和协办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本部门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以及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等情况。此次检查情况将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依据,工作任务完成较差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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