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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四措并举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

发布日期:2012-03-07 08:29   来源:   发布机构:县纪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为切实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秩序,确保农村宅基地审批规范化管理,丹凤县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宅基审批手续,全面推进农村宅基地规范化管理工作。
    一是对递交上来的农民建房申请,一律进行严格审查。工作人员必须会同村组干部到实地勘察,详细了解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审查是否符合农民建房条件,具体选址是否符合规划等。对新建的宅基地,还必须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能填报农民建房审批手续。
    二是要求在村镇规划区内的农村村民建房,必须先到乡镇规划部门制定出具体的建房规划图,保证每一宗城区内的农民住宅都符合集镇规划。
    三是申请人准备好所有资料后,交由管理人员填报用地手续,并由专门负责呈报手续的固定工作人员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报所长签字,然后逐级上报审批。通过层层检查,层层把关,杜绝了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四是手续审批后,会同镇规划部门、国土所、村组干部到实地放线;在建设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定期地到实地进行监督检查,以防批少占多、批甲建乙现象发生;房屋建成后,到实地丈量复核,符合要求的,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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