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县纪委监察局紧紧围绕经济社会稳定和发展大局,采取四项措施,严厉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 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
一是强化办案组织领导,持续加大办案力度。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和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法院、检察、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查办案件协调领导小组,负责查办案件中的组织协调工作,定期听取查办案件工作的进展情况汇报。
二是拓宽渠道搜集线索,实现案源总量提升。在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的同时,着力挖掘和拓宽案源线索。一是注重从新闻媒体中获取案件线索。设立了舆情动态监测员,专门关注网络、报纸等重要传播途径,及时获得信息。二是从重大事件的责任追究入手,获取案件线索。三是从县委重大部署督查中获取案件线索。
三是健全协调配合机制,有效整合办案资源。按照“内部协作、纵向联合、横向协作”的思路,着力整合办案力量。一是强化委局各职能室内部协作机制,实行全员办案。二是施行乡镇分片区协作机制,实行办案协作区办案。三是推行执法执纪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实行联合办案。
四是发挥办案治本功能,增强办案综合效果。加强案后整改工作,做好办案的后半篇文章。一是注重以案施教,突出教育的针对性。二是注重纠偏治乱,突出治理的前瞻性。三是注重建章立制,突出管理的长效性。四是注重办案效果,从简单的纪律作风案件中找出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教育广大干部职工。
2007年以来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4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7人,其中,双开4人,涉及科级领导干部16人,挽回经济损失91.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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