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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七抓”促进村民监督委员会作用充分发挥

发布日期:2010-09-14 11:01   来源:   发布机构:县纪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丹凤县采取七项措施,不断促进村民监督委员会职能的充分有效发挥。
    一是抓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教育培训。各乡镇党委、纪委定期组织民政、财政、农经干部对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使他们熟悉各项规定、要求、程序和方法,及时有效地开展监督工作。
    二是抓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职责落实。结合在村级组织推广实施“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以推行村民纳谏制度为载体,对村务公开、财务收支、工程建设、重大事项决策等重大事项进行监督,化解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三是抓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的报酬兑现。县财政将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报酬列入财政预算,各乡镇党委、政府按照标准及时发放,以调动工作的积极性。
    四是抓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管理指导。将村民监督委员会与村支部、村委会同考核、同奖惩,将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纳入村干部管理序列。
    五是抓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制度建设。各乡镇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监督委员会主任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用制度管理监督委员会,使其摆正位置,帮忙而不添乱,履职而不对立。
    六是抓规范化建设。各乡镇按照“管理有组织、对外有牌子、工作有制度、监审有章子、办公有场所、履职有报酬、活动有记载、监督有实效”的八有要求,加强规范化建设,为村民监督委员会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七是抓典型培养。每个乡镇重点培养1—3个成员素质高、班子团结、作用发挥较好的示范村,形成支部重视,村委会自觉接受监督,监委会作用得到较好发挥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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