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针对民政资金项目多、资金大的特点,多措并举,不断加大对各项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各项民政资金使用效率。
一是认真宣传民政资金使用政策。转发了《陕西省民政厅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订了《丹凤县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明确提出了资金使用的有关要求,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二是举办民政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班。3月份该局利用2天时间对各乡镇民政办及敬老院财务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系统全面地学习了有关民政财务管理等相关业务知识,通过培训使各乡镇民政财务管理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
三是坚持“阳光操作”。全面做到政策公开、对象公开、标准公开、救助资金公开。坚持民政救助对象民主评议制度,未经村组评议和乡 镇审核的不得纳入民政救助的范围;坚持公开公示,对享受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灾民救助等各类民政救助对象一律按规定期限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规范使用程序,严格按照个人申请、群众评议、张榜公布、乡镇上报、县局审核的程序进行审批。
四是加强资金检查。对各乡镇资金发放情况进行随机检查、抽查,对救助对象进行定期回访,重点检查资金到位情况、保障对象生活水平等,确保广大民政救助对象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五是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机制。先后下发《2010全县民政系统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民政系统开展学习贯彻反腐倡廉制度宣传教育月活动通知》,进一步提高民政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