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驹寨镇 “四个主动”提升案件查办突破能力
发布日期:2009-07-30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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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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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龙驹寨镇始终把查办案件作为树立党委政府形象,改善党群干群关系,创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在工作中,坚持以办案促预防,以预防促办案,突出“四个主动”,不断提升案件查办突破能力。
主动争取党委重视。镇党委会先后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10多次,纪委主动向镇主要领导及负责人汇报、请示、沟通工作50多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重点案件亲自过问,靠前指挥,并且在办案经费、人员调配上给予大量支持。
主动取得上级支持。坚持做到三勤,即腿勤、口勤、手勤,克服依赖畏难情绪,对外出办案困难多、取证难,地方配合不积极的问题主动向县纪委汇报,确保案件查处工件顺利进行。
主动加强业务培训。通过邀请县纪委、公安、检察机关及法律工作者等办案经验丰富的同志,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强化主动请教与咨询,并做到向县纪委监察局勤请示汇报案情,切实提高查办案件质量。
主动获取案源线索。在发挥信访主渠道搜集案源线索的同时,加大对计划生育、粮食直补、退耕还林、农村低保、救灾救济、新农村建设、农村合作医疗、中小学“两免一补”、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案源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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