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10月8日,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召开全县村集体经济村企联营项目分红工作集体廉政谈话会。各镇(办)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12家村企联营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对增强农业发展后劲,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各镇(街道)村(社区)要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做好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工作,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强调,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进一步增强执行力,全面提升抓落实的能力,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落细落实。二要进一步加强责任担当。各级书记是抓集体经济发展的第一责任人,各镇(街道)、村(社区)书记要充分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敢于履责,敢于担当,充分利用各类规章制度把村集体经济抓好管好,确保村集体经济保值增值。三要进一步规范履约尽责。全县村集体经济村企业联营项目是一个促进企业和村集体经济合作共赢的合作方式,村企要走合作共赢、提质增效、共同发展的路子,努力营造一个良性循环的发展环境和诚信互助的健康机制。企业要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履约,按期分红。四要进一步从严追责问责。对协议到期企业未能履约,村集体经济组织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企业的抵押物进行合法处置。对企业实行失责“黑名单”信息共享和惩戒、失责退出机制,对失信企业今后政府将不再扶持和与其合作。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对在履约过程中工作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工作规范,程序合法,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