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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发布日期:2016-12-07 15:22   来源:   发布机构:   浏览次数:

中央关于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实施办法》下发后,丹凤县检察院高度重视,在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抓好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分管领导抓好落实、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全体干警自觉贯彻执行的良好工作格局。

目前,县检察院将落实中央“三个规定”作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一个有效载体,力争抓出特色、取得成效。全院40多名干警结合县上“三进三带三访”活动,广泛宣传中央“三个规定”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推动干警带头学习,主动宣传。院里还利用板报、广播、电视等媒体不间断学习宣传,持续扩大学习宣传的声势和影响,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晓率和支持度,营造良好氛围。

该院在不断强化宣传的基础上,还将工作重心放在了记录、审查和处理三大关键环节上。在记录环节上,主要明确了反贪、反渎、公诉、民行、侦监等科室的工作职责。在审查环节,主要夯实相关科室负责人对有关记录材料、证据资料的收集保存责任、纪检组的核查责任及院党组的审查把关责任。在处理环节上主要明确对经审查后不属于干预行为和属于干预行为的处理办法和工作程序。目前,院里已给相关科室发放了《登记表》等基础资料,纪检组将充分发挥执纪监督问责作用,对出现干预司法行为的做到“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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