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担当夯责。先后5次召开县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逐单位签订“个性化”目标责任书,实行县委常委联系包抓、县纪委常委分片督办、县纪委内设机构区域指导的“三位一体”推进机制,形成了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主体责任落实链条。
二是强化管理示责。建立“两个责任”工作台账,逐季度、逐单位公示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对全县53个党委(党组)、42个纪委(纪检组)台账进行交叉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48份。严把廉政鉴定关,对1名廉政考试不合格的拟提拔副科级干部暂缓任用。
三是强化带动传责。县委常委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共深入镇(办)、部门检查指导党风廉建设14次,协调解决具体问题16个,示范带动了各单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责。
四是强化执纪追责。认真开展“‘两个责任’问责年”活动,对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的2个单位实施了“一票否决”,对今年主责落实不到位的14名科级领导实施了诫勉谈话。加大重点问题和重要节点监督检查力度,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4起4人。改进纪律审查方式,初核问题线索156件,立案73件,结案4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8人,收缴违纪资金85.77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01.77万元。
五是强化保障履责。积极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县纪委内设机构改革方案已经市、县审定,派驻机构改革有序实施。全面推行纪委委员、基层纪委书记、派驻机构负责人跟班学习、列席重大会议和交叉检查等制度,纪检干部监督执纪水平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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