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将至,为加强节日期间廉政建设,丹凤县司法局严格贯彻落实中、省、市、县相关规定,多措并举做好两节期间的廉政工作。
1、严格遵守作风建设的纪律规定。县司法局要求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在中秋、国庆节期间,严格遵守上级有关作风建设的纪律规定,自觉做到“七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月饼等节礼;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吃喝;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和娱乐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严禁突击花钱和乱发奖金、商业预付卡和实物;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奢侈浪费。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中秋、国庆期间是作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节点。局党组要求切实把抓好中秋、国庆节期间刹风正纪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抓早抓小,抓日常,盯节点,把作风纪律落实到位,防止各种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带头抵制各种歪风邪气,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严格执纪监督和问责。局纪检组将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对典型问题指名道姓公开曝光。对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坚持“一案双查”,既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又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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