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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办干部职工“十项承诺”廉洁过节

发布日期:2015-09-24 09:48   来源:   发布机构:县纪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

在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之际,努力营造和谐美满、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确保务实节俭廉洁过节,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纪委关于中秋国庆廉洁过节的纪律要求县委办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十项承诺”迎“双节”活动,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能力。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带头遵规守纪,自觉接受监督;二是不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各种节礼和购物卡;三是不用公款宴请亲朋好友和接待其他非公务活动;四是不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五是不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六是不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做到不不送不收;七是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担的费用,不以各种名义向其他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 八是不公车私用节假日期间需用公车严格履行报备手续九是不借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封官许愿;十是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不搞封建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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