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丹凤纪委印发《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扶贫资金分配、项目审批、工程招投标等环节的违规违纪问题,强化执纪监督,严肃查处强占掠夺、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挪用、克扣截留、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行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通知》强调,查处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要内容。各镇办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分类督促指导,把握工作重点,做到责任清、工作实、效果好。纪检机构要坚持常态化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
《通知》要求,要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重视利用扶贫专项业务检查成果,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加强与巡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建立问题线索及时移送机制,定期会商对接,实现问题线索顺畅移交。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减少暂存,速查快结。关注网络曝光问题,及时核查处理;要严格监督执纪,运用“四种形态”对扶贫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早处理;加大查处力度,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坚持“一案双查”“一责双问”,决不手软;对对扶贫领域问题频发,或者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得力、走过场,以及查处问题不认真、责任追究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扶贫职能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发现后不报告、不移送的,要严肃问责;要增强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曝光频次和数量,强化警示震慑。利用新闻宣传媒体等载体,展示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查处工作成果,推动形成工作的鲜明导向和浓厚氛围。
今年以来,全县纪检机关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47件,涉及扶贫领域违纪案件25件,处分25人,极大的维护了群众的合法利益,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