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共丹凤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反腐倡廉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反腐倡廉 > 审查调查 > 正文

加强案件检查工作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发布日期:2009-07-29 12:57   来源:   发布机构:县纪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

    近年来,丹凤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关于加强查办案件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转变办案观念,探索办案规律,创新办案思路,掌握办案方法,使查办案件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2006年以来,查结各类违法违纪案件39件,处分44人,其中开除党籍13人,双开双处2人,既维护了党政纪的严肃性,又教育警示了广大党员干部,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构建和谐丹凤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夯实责任,确保查办案件工作整体推进 查办案件,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树立纪检监察威信的关健所在。县纪委、监察局每年都把查办案件工作列入反腐倡廉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提出了“有案不查是失职,查案不力是渎职”的工作要求,对各乡镇纪委、县直纪委和县直部门纪检组、监察室及本委局各室案件初核和查办案件的数量和质量都提出具体目标任务,夯实各级领导责任人职责,做到任务到部门、责任到个人,年终目标考核,实行奖惩兑现。对在查案中表现突出的干部,在评优树模、提拔使用等方面优先考虑,使大家“心往案上想,劲往案上使”,激发和调动了办案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制定了县纪委领导分片包抓负责制。明确班子成员及分管室联系包抓乡镇和部门办案,定期不定期进行督促、指导,协调解决具体问题,确保案件办结质量和时效。同时,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实行“五个倾斜”即领导分工向办案倾斜,工作人员向办案倾斜,目标管理考核向办案倾斜,奖励措施向办案倾斜,后勤保障向办案倾斜;打破“三个界限”即打破室与室之间的界限,统一调配人员,通力协作办案;打破分管领导与非分管领导的界限,只要办案需要,委局一班人一齐上;打破信访与案检室的界限,坚持一条龙办案;紧扣“两个环节”即信访和案件检查环节,主动深入一线,采取重点排查,不定期抽查、例会调度等有效手段,发现案件线索,拓宽案源渠道。

    二、完善机制、广辟案源,及时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在查办案件工作中,重视对各类案件线索的分析研究,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并在挖掘深层次的违纪违法问题上下功夫。一是建全案件查办领导机制,县纪委、监察局每季度牵头召开一次由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人员参加的联席会,听取汇报,分析案情,及时协调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案情复杂的大案要案,及时协调有关执法执纪部门共同办案,做到沟通左右、协调内外、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力量联合、案件检查、上下联动的快速反应机制,提高了办案效率和质量。二是建立和完善查办案件工作案源管理机制。首先发挥好信访主渠道作用,为查办案件提供案源。其次加强对重点部门的监督,注重从掌管人、财、物权力比较集中的易发案职能部门挖掘案件线索。通过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民生八大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民政、社保、农村合疗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优化发展环境、构建和谐丹凤”等专项调研检查工作中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再次是注重加强与司法、审计、财政、工商、物价等相关执法执纪部门的合作与联系,互通情况。掌握司法部门所办案件中涉及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的线索,收集审计部门在离任审计、年度审计、专项资金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违规违纪案件线索。去年7月份,根据审计发现丹凤县农机管理站虚套国家农机补贴资金后,县纪委及时予以立案查处,对违纪资金予以没收,并对县农机管理站站长调整了工作岗位。三是建立和完善查办案件的协调协办机制。随着近年来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加快,违纪违法者手段日趋隐蔽,案件查处难度日益加大这一现实情况。县纪委监察局推出了“横向协作,纵向协调,优势互补,整合力量”的办案思路,在横向协作方面,建立与公检法、审计等部门的相互移送案件制度,形成纪检监察机关、司法、审计机关“三位一体”工作机制,产生了强大的办案合力和震慑力。去年4月份,根据群众举报,对武关镇辖村两委会班子主要成员利用职务便利,在争取资金,实施“通达工程”项目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县纪委监察局先期进行认真初核,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综合运用纪检、司法等手段,对两名主要村干部除因挪用公款追究法律责任外,还予以开除党籍,在全县起到了较大的教育震慑作用;在纵向协调方面,注重工作机制创新。系统内实行主要领导批办、主管领导包抓、监察室具体负责的工作责。同时整合力量,采取交办线索,派员指导,集中排查,协作办案等措施,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查办案件的指导,进一步解决基层办案力量薄弱、质量不高的问题,提高查办案件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坚持依纪依法文明办案,不断提高办案质量。 能否坚持依纪依法办案,是决定案件查办质量高级的关键,近年来始终把提高案件查办质量放在首位。一是严格办案程序,保证案件质量。在办案工作中,坚决克服以往办案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严格履行案件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和案件移送工作程序,任何环节出现问题都不能定案。坚持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原则,在办案中尽最大努力把证明案件所需的物证、书证、人证取齐全,形成坚实的证据链和完整的证据体系,确保所办的每件案件都经的起时间的考验,几年来全县无一起申诉案件发生。二是坚持文明办案,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把以人为本的要求落实到办案工作中,坚持错误事实材料与被调查人见面,认真听取被调查人的申辩,充分保障被调查人的人身权、财产权、知情权、申辩权等合法权利。在去年办理县残联杨xx挪用资金案中,就因为杨xx认为错误事实材料与事实不符,拒不签字,后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了重新认定。三是准确把握政策,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综合考虑违纪违法的情节、后果、案发背景和有关责任人员认错态度等因素,区别不同情况,在法律纪律规定的范围内正确运用从宽、从严的政策。对犯一般错误的党员干部,妥善运用组织处理手段,使其放下包袱,更好地投入工作中。2008年11月庾岭中学发生酒后滋事事件,经查该镇党委书记樊在次事件中有失职渎职行为,但鉴于其认识错误态度较好,县纪委决定给予责令纠错谈话。谈话后,该镇党委立即召开班子会议安排部署,开展干部作风整顿,加强干部教育和管理,完善相关制度,机关面貌、干部作风焕然一新。       

    四 、创新办案思路,掌握办案方法不断取得案件查办的突破 案件查办能否取得突破关键在于办案方法是否运用得当,办案规律是否掌握。近年来,我们积极的探索办案方法措施。一是在办案的谋略上,注意方法的灵活多变。首先我们从全局着眼,从整体谋略,对办案中可能遇到什么问题,办案要达到什么目的,心中提前要有数;其次做到因人而异,因案制宜,调查前充分了解案情及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搞清调查对象心里想什么,怕什么,求什么,然后有针对性的制定出作战方案,问话提纲等,对症下药,以求案件突破。二是在调查取证上,注意证据的实效化,抠死证据。我们在注重口供的同时,更加重视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证据,花大气力使证据到位。证据间即使出现一点矛盾,也不急于定案,尽量多花些时间,多跑些路把矛盾点排除,确保证据链的完整、真实、有效和稳定。三是在谈话询问上,注意方法的运用,采用情理攻心、政策威慑、证据威压等手段,把涉案对象的交代同自身利益相结合,使涉案对象感到说实话对自己最有利便要他说为他要说,从而实现案件逐步推进。在以往办案中,我们积累了许多行之有效的谈话方法。比如涉案人员较多时,就善于利用他们之间的利益冲突或心理因素制造矛盾,使其相互攻击,从而揭露问题,从而各个击破。如果涉案人员较少,就站在当事人的角度,从对家庭,对亲友、对社会的影响等,讲明利害关系,打消当事人的顾虑,从而交代问题。

    五、注重实效、标本兼治,发挥查办案件综合效益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要追求查办案件的法纪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综合效益的最大化。近年来,我们克服过去在查办案件中,过度偏重查办案件的法纪效果。按照“三个更加注重”的要求,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治理一方风气”。一是把查办案件与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相结合。我们把警示训诫防线融入办案工作之中,在梳理线索阶段,对群众反映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给予警示提醒,降级了存查率,提升了纪检监察机关对外整体形象。在初核阶段,对初查后发现存在违规违纪行为但不够立案的,及时给予诫勉督导;在调查处理阶段,对有轻微违纪行为可处分可不处分的,给予责令纠错。通过警示训诫,既解决了党员干部队伍监督管理上的“空档”和薄弱环节,又形成了防范预警、动态监督和保护挽救机制,促进了廉政勤政建设。二是把查办案件与廉政教育结合起来。县纪委投资十万余元在县党校建立廉政教育基地,注意选取一些发生在我省或市县的典型大案要案,制作成展板,利用身边的案件教育身边的人,全县4000多名党员干部和基层农村干部接受了廉政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从中深刻吸取腐败分子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原因及危害,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和利益观,收到良好效果。三是把查办案件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对查办案件过程中发现的制度性漏洞进行深层次分析,有针对性提出改进治理建议,促使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制度。近年来,先后向县国土局、林业局、中医院、县教育局、公安局及个别乡镇等发案单位发出整改建议十余份,提出完善制度的意见和意见,有效的堵塞了漏洞,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四是把查办案件与坚持以监督检查结合起来。对在案件查办中暴露出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制定规范,明确纪律要求,针对近年国家惠农政策日益加大围绕落实中央关于农村改革发展政策、强农惠农政策和社会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贪污私分、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问题,县纪委高度重视,纪委牵头抓总,抽调财政、审计、民政、林业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适时进行专项检查,通过专项检查我县涉农案件信访率明显下降。 近年来,我们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继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果取信于民,为经济突破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中共丹凤县纪委

上一条:关于进一步加强案件查办工作的安排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