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丹凤县科级干部任前党政纪法规知识考试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严格遵守执行。
丹凤县科级干部任前党政纪
法规知识考试实施细则
一、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任前廉政考试领导小组。
组 长:曹宝良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副组长:王宏专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
李书剑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君庆 县委党校校长
张学荣 县人事局副局长
成 员:吴 喜 县纪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杨丹军 县纪委教研室主任
杨仁广 县委组织部干部股股长
刘沛希 县人事局人事股股长
任前廉政考试领导小组负责对任前廉政考试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纪委教研室。办公室主任由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王宏专兼任,县纪委教研室承担任前廉政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组织实施办法
1、实施主体
任前廉政考试工作由县纪委、组织部门联合组织实施。
2、参考人员
由组织部门提出具体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并会同纪委联合发出书面通知。
3、考试程序
⑴考试前一天从试题库提取试卷,印制密封装袋;
⑵监考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
⑶考题由主考带入考场,现场开封;
⑷由主考宣读考场纪律并宣布开考。
4、考场纪律
⑴参考人员需持个人身份证和考试通知入场;
⑵考生须提前10分钟到考场,答题30分钟后方可离开,迟到超过30分钟的取消考试资格;
⑶考生进入考场一律将手机交监考保存;
⑷考试时可以查阅资料,但不得交头接耳、相互抄袭和走动;
⑸考生违纪被提出警告后即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按零分记。
5、阅卷评分
⑴考试结束后现场密封并进行阅卷工作;
⑵阅卷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
⑶阅卷实行集体评阅方式进行;
⑷阅卷工作分别设置阅卷岗位和复审复核岗位;
⑸阅卷人员每人评阅一类试题;
⑹复审复核人员现场随机抽查已阅试卷,确保阅卷质量;
⑺复审复核无误后现场登记考分。
6、结果运用
⑴任前廉政考试的成绩经领导小组组长审阅后在任职公示范围内公布;
⑵考试成绩作为任用依据,考试合格者方可任用,不合格,暂缓任用;
7、备案
所有考生成绩记入个人廉政档案;
三、工作纪律
1、参加任前考廉的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2、考试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如有亲属参加考试的,工作人员应主动提出回避,不参与当次考试的有关工作。
3、工作人员若有泄漏试题范围和答案的,为考生答题进行提示、暗示或传递答案的、评阅人员篡改试卷和考生分数的等违纪行为,视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上一条:丹凤县纪委机关带头开展学习整顿活动
下一条:丹凤县科级干部任前党政纪法规知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