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纪委、县直机关各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组(监察室):
现将《丹凤县纪检监察工作对外宣传报道奖励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动员各方力量,认真做好纪检监察宣传报道工作。
特此通知
附:1、《丹凤县纪检监察工作对外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2、丹凤县纪检监察工作对外宣传奖励标准一览表
3、丹凤县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宣传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宣传通讯员登记表
中共丹凤县纪委
2008年10月20日
丹凤县纪检监察工作对外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工作规划》精神,充分调动我县广大通讯员、纪检监察干部以及新闻工作爱好者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我县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水平,为推动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特制订本奖励办法。
一、奖励原则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工作规划》要求,紧紧围绕中、省、市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注重精神奖励的原则,依据稿件刊用层次,对撰稿记者、通讯员、新闻爱好者实行精神和物质双向奖励。
二、奖励范围及对象
凡在《人民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监察》、《党风与党纪》、中央电视台,《陕西日报》、《党风与廉政》、《当代陕西》、陕西电视台,《商洛日报》、《商洛工作》、《商洛纪检监察通讯》、商洛电视台及《陕西农民报》、《西安晚报》、《华商报》、《三秦都市报》等其它市以上主流新闻媒体中刊登(播发)的正面宣传丹凤纪检监察工作的消息、通讯、报告文学、调查报告、新闻稿、论文等文字类和图片、音像类作品的,均进行奖励。
被中央和省、市委及其纪检监察部门主办的工作信息类刊载的文字类作品可以参照下属有关条文予以奖励。
奖励对象:上述范围内稿件作品的作者。
三、奖励类别及标准
详见附表。
四、奖励办法
1、稿件(文章)或照片被采用后,请携带作品的类别、题目、内容、发表的期刊号、发表日期、发表作品复印件等相关手续,每季度到县纪委宣教室办理审核登记手续,半年和年终奖励兑现。表彰奖励由县纪委宣教室根据报送刊发登记情况,统一登记、分类。按奖励标准,提出表彰奖励方案,提交书记办公会议研究,宣教室负责兑现。
2、一篇稿件同时署名几个作者姓名的,奖金发给署名在最前面的作者,由其负责分配给各人。
3、同一篇新闻稿件(文章)或新闻照片被上述不同级别新闻单位采用转载,以最高层次予以奖励,不重复奖励。
4、发表的文章在各类大赛中获奖或引起上级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批示等,将实行重奖。
五、有关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县纪委成立纪检监察工作对外宣传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曹宝良任组长,县纪委副书记王红专、郝长有、张玲慧任副组长,其他纪委常委、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吴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丹军同志负责日常办公。各乡镇纪委和县直机关纪(工)委也要成立领导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办公。
2、每个乡镇纪委、县直机关纪(工)委、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及委局机关各室每季度至少向县纪委宣教室报送纪检监察信息2条。信息要突出时效性,要及时、准确将信息传输上报县纪委(县纪委信息工作互联网邮箱:dfjwbgs@126.com)。
3、县纪委每半年通报一次纪检监察工作宣传报道情况,每年评选表彰一次信息、调研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并将信息调研宣传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4、纪检监察宣传工作以正面宣传为主,做到客观、真实、准确。对报道失实或引起法律投诉的稿件,一切责任作者自负。
5、要增强质量意识,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生活,在挖掘特色经验和创新亮点、树立典型、多出精品上下功夫。
本奖励办法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具体由丹凤县纪委负责解释。
丹凤县纪检监察宣传奖励标准 | |||||||||||||||
采用媒体 | 《商洛日报》、《商洛工作》、《商洛信息》、 《商洛纪检监察》 | 《陕西日报》、《党风与廉政》、《当代陕西》、《领导科学》、《陕西快报》、《陕西工作交流》等省级报刊、信息 | 《人民日报》、 《求是》、《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监察》、《党风与党纪》及党中央和中纪委主办的工作信息 | 商洛 电视台 | 陕西 电视台 | 中央 电视台 | |||||||||
被采用稿件字数 | 500字 以下 | 500-1000字 | 1000字 以上 | 500字 以下 | 500-1000字 | 1000字以上 | 500字 以下 | 500-1000字 | 1000字以上 | 消息 | 专题 | 消息 | 专题 | 消息 | 专题 |
奖励金额(元/篇) | 30 | 50 | 100 | 100 | 200 | 500 | 500 | 1000 | 1500 | 100 | 300 | 500 | 1000 | 1000 | 2000 |
备注 | 500字以下的,含500字;500-1000字的,含1000字;1000-2000字的,含2000字,统计字数都包括标点符号。刊于《商洛日报》、《陕西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人民日报》头版的(包括标题及其主要内容在头版其它位置),按上述对应标准的2倍进行奖励。在市一级媒体上刊发党风廉政图片的,每幅奖30元;在省一级媒体上刊发党风廉政图片的,每幅奖200元;在中央级媒体上刊发党风廉政图片的,每幅奖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