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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监督力量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实践与思考

发布日期:2024-03-13 11:11   来源:丹凤县纪委监委课题组   发布机构:丹凤县纪委管理员   浏览次数: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进一步对推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健全基层监督网络提出明确要求。丹凤县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认真思考、主动谋划、深入探索,抓问题补短板、抓创新求突破,强化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监督约束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不断增强基层治理效能。

一、当前基层治理存在的短板不足

从近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案件看,一些基层不正之风和“微腐败”屡禁不止,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等,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管党治党任务依然艰巨繁重,总体来看基层治理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

(一)群众参与不积极。群众是基层治理的最基本元素。但是目前,相当一部分群众受传统观念和知识文化水平等因素制约,主体意识非常淡薄,参与基层治理的程度仍然不高、意识不强、能力不足。再加上农村年轻劳动力外出务工的多,平时在农村的老人、妇女等村民不愿去参与村务决策等公共事务,更缺乏主动意识。

(二)政策执行不透明。村级“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三资管理”制度执行、村务公开等内容更新不及时、不全面。低保待遇、惠农惠民补贴、移民搬迁等政策执行过程未严格履行工作程序,个别村组干部利用职权之便优亲厚友、公饱私囊。

(三)日常监督不具体。镇(街道)纪(工)委的日常监督不够精准聚焦和有力有效,方式方法固化单一,以查资料、听汇报、搞座谈“老三样”为主,监督检査发现面上问题、共性问题和常规性问题多,发现个性问题、深层次的问题线索质量、数量实效不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靠前一线监督成效不明显,基层信访存量居高不减。

(四)联动监督不经常。“四项监督”贯通联动和“室组地”联动监督联合办案不经常,对基础设施建设、小型涉农项目、八项规定“四风”问题事前监督少、事后监督多,开展村级专项巡察,常规业务检查多、专项检查督查少,查处作风问题多、违纪腐败问题少,工作性的检查多、项目性的检查少,监督检查质效不高。

二、问题产生原因

(一)认识有偏差。一是纪检部门监督意识不强。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对监督专责机关的定位把握不准,重审查轻监督,导致部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忙于办案而疏于监督。二是监督思维模式固化。局限于“安排什么干什么”“看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尤其是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对日常监督职责不明确,不知道该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抓。三是担当意识缺乏。受熟人社会影响,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和村(社区)监委会主任在日常监督中拉不下脸、下不了手,开展监督工作瞻前顾后、思虑重重,有“老好人”思想。

(二)能力有欠缺。一是系统培训不够。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压力大、任务重、人员少矛盾突出,很难抽出大段时间和精力进行系统专业的学习,而实践中的“传帮带”又无法形成专业化、系统化的知识体系。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有关业务技能、专业知识培训的覆盖面有限,与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工作需求相比还有不足。二是监督手段不多。部分纪检监察干部习惯于按老套路、老办法开展工作,创新运用科技力量不足,特别是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开展监督的手段还有欠缺。三是人员结构老龄化。年轻监委会主任相对较少,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导致村级监督队伍活力和创新精神相对不足,对国家有关政策掌握不清,对村级财务管理、集体项目建设等重点事项不了解,严重影响基层治理效能。

(三)制度有短板。一是监督程序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及乡镇纪委开展日常监督应该聚焦哪几类对象、可以运用哪几种方法、如何推动整改落实等均没有形成制度规范。二是在力量统筹上,没有健全完善指导“四项监督”的制度机制,监督缺乏研判、规划统筹,导致各监督主体各唱各的调、各干各的事,没有形成合力。三是人员使用上,没有充分发挥关心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老党员、离退休干部、村民代表、乡贤人士的监督作用,协助发现基层治理中易出现的廉政腐败风险点和协调处理村级矛盾纠纷。

三、工作建议

(一)强化队伍建设,提升监督人员素质。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不断增强履行监督职责的责任感、使命感。二是强化业务培训。通过集体培训、交流学习、以案代训、师徒结对、上派下挂等方式,重点开展运用“四种形态”把握运用政策、强化日常监督的专项培训,补齐监督短板,不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三是培养基层监督力量。着力从农村现有的年轻人特别是高中以上毕业生、退伍军人中培养一批村监委会“后备”干部,逐步优化村监委会干部队伍。定期对监委会成员进行思想政治、作风建设,以及纪检监察、村务管理、财务监督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引导其提高认识,明确职责,搞好各项监督工作。

(二)加强贯通联动,提高基层监督质效。一是加强横向协同。强化与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以及县审计局等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联合监督、线索移送等机制,形成监督合力。二是强化纵向联动。以“清单化+单元制”监督检查清单为抓手,发挥“室组地”联动监督效能,强化对村(社区)干部在乡村振兴、集体经济、征地拆迁中弄虚作假、暗箱操作,贪污侵占集体资金、“三务公开”等问题的案件查办,实现从事后被动监督向事前主动监督、阶段性临时监督向全过程跟进监督转变,形成上下联动监督工作格局。三是丰富监督手段。综合运用会议监督、谈话监督、审计监督、专项监督、蹲点监督等方式方法,开展实时监督、动态监管、过程监督,进一步提升监督的精准度、实效性。

)健全制度机制,久久为功推进治理。一是完善监督协同机制。进一步健全“四项监督”协作配合、各类监督人员统一调度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和巡察“四项监督”使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乡镇纪委、巡察机构相互配合、各有侧重,形成统一调度、协调配合、衔接有序的监督体系,实现优势互补、效果叠加。二是规范“小微权力”清单监督。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和履职行为负面清单制度,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每季度“清单化”检查清单中,与业绩评定、绩效考核、选拔任用、年度考评、奖惩兑现和奖励惩处直接挂钩,强化制度约束和规范权力运行,倒逼村(社区)干部“照单办事”依单运行,村民“对单查验”照单监督,让村干部管有尺度、行有约束、干有劲头。三是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乡镇纪委、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民情议事会、群众和舆论监督力量,运用“掌上监督平台”,发挥“人盯人+”片长监督员和村(居)务监委会作用,紧盯“三资”管理、村务公开、村级工程等重点领域开展精准监督,深入一线开展嵌入式监督,全面发现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难点堵点和廉洁风险,把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一线”,让群众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作者:王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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