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丹凤县纪委监委作为全市纪检监察工作规范运行试点县,认真对标省纪委《工作指引(试行)》要求进行了一些实践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近期,通过督导检查、座谈交流等形式,深入部分镇(街道)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对规范运行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调研,形成了以下报告。
一、工作实践和成效
实践中,县纪委监委坚持先行先试、统筹结合、一体推进的工作思路,以规范工作为目标、以问题整改为基础、以健全制度为核心、以自身建设为保障,纪检监察工作规范运行取得了初步成效。主要抓了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抓统筹,促落实。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先后3次向县委常委会专题汇报省纪委和市纪委有关会议精神和部署要求,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协调解决人员、经费等具体问题。县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规范运行工作方案,建立班子成员联系包抓工作责任制,确保工作有人把舵、有人指导、有人督促。
二是抓试点,促推进。制定纪检监察工作规范运行试点方案,将4个镇(街道)纪(工)委、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作为试点单位,由班子成员、联系室部包抓推进、蹲点指导,先后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现场观摩会4场次,交流工作经验,促进工作提升。
三是抓整改,促提升。认真梳理中央纪委和省纪委调研反馈、领导点评指出、市纪委督导发现的突出问题,精心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结合实际细化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室部和整改时限,定期开展专项督查,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
四是抓机制,促规范。围绕公文处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业务,分类编制纪委机关、镇(街道)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手册》,统一制作调查措施文书样式,编印《违纪违法案件审理流程及文书规范》,为全面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提供制度依据。
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反复探索、扎实推进、整改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规范运行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
一是基础工作更加规范。全县12个镇(街道)纪(工)委和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按照“五有要求”,落实了专门办公场所和标准化谈话室,并配备电脑、打印机、档案柜、录音录像设备等办公设施。围绕工作职责、干部管理、公文处理等日常工作,分类制定委机关、派驻机构、镇(街道)纪(工)委相关工作制度56项,为规范高效履职尽责提供了制度依据。采取统一招录、择优选拔、内部轮岗等形式,新招录、调入干部21名,人员力量明显加强,从事执纪监督岗位人员占比达72%。
二是自身建设更加有力。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修订完善了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委委务会)议事规则、“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制定出台《县纪委监委向县委和市纪委监委请示报告报备制度》,常委会的科学议事决策水平进一步提升。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制定《进一步加强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管理的通知》,全面落实工作报告、述职述廉、年度考核等制度,领导机制和管理体制不断完善。
三是日常监督更加严实。健全完善“室组地”联动监督联合办案、“组组”协同监督工作机制,明确了纪检监察室日常联系监督单位范围,日常监督更加精准严实。修订《廉政档案规范管理办法》,建成电子廉政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化工作水平有效提升。出台《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暂行规定》,规范受理事项、办理程序、回复格式,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在村(社区)全面建立“四联动四处置四评价”民情议事会工作机制,同步建立“清廉丹凤”大数据监督平台,延伸监督触角,化解矛盾纠纷。
四是执纪审查更加规范。围绕线索管理处置、审查调查、办案安全等重点,修订完善《县纪委监委信访举报及线索处置管理办法》《问题线索管理处置流程图》《谈话函询办法》等制度,加强执纪执法措施使用审批,确保案件全流程监管。紧盯“关键少数”重要岗位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严格审核自办案件和基层案件的主审、协审工作,对程序不规范、定性不准、证据不足的案件及时退回补证,对审理过程中的疑难复杂问题及时向市纪委请示沟通。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党员干部的失误错误行为进行综合研判分析,大胆容错纠错,保护和激发干事创业积极性。
五是“两个责任”更加贯通。认真协助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采取发放落实主体责任提醒函、谈心谈话等形式,督促县级领导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讲廉政党课、督导调研等活动,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建立“清单化+单元制”监督机制,出台《四项监督贯通融合十项机制》《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措施清单》和《村(社区)干部特别是“一肩挑”干部三级监督责任清单》,实现“两个责任”贯通联动。
二、存在问题
对标省纪委《全省县(区)纪委监委工作规范运行指引(试行)》和市纪委监委工作要求,从工作实践来看,当前工作中还存在五方面突出问题:
一是工作进展不够平衡。委机关工作规范化程度相对较高,镇(街道)纪(工)委受人员流动等客观因素影响,在公文处理、执纪执法审批、“两个责任”落实等方面还存在不同程度的差距。
二是主责意识不强烈。个别镇(街道)纪(工)委偏离“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对不属于主责主业的工作冲到一线大包大揽,却对上级纪委布置的工作思想不重视、推动不用力。
三是干部专业化水平不高。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法律、财政、审计等专业人才缺乏,新招录干部往往因干部人事有关政策设定限制,执纪执法岗位干部专业能力难以保障。
四是案件查办不够聚焦。县纪委机关纪检监察室紧盯县管科级干部查办深层次腐败案件占比较低,有的派驻机构没有报告问题线索,查办的案子多数是行政违法案件,警示震慑作用没有形成。
五是履行程序不到位。有的纪检监察室办案程序不规范,履行审批程序不严格,谈话文书存在事后补签问题,办案安全存在隐患。个别派驻纪检组处置问题线索不请示、不汇报。
三、对策及建议
一是聚焦重点抓学习,增强业务能力。利用纪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小组会、辅导培训等形式,强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历次中央纪委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央纪委全会工作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纪委工作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深刻理解纪委监委职能职责,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纪法素养,增强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本领,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不断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二是严把关口抓执行,提升工作质效。督促领导班子自觉扛起主体责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标党纪法规要求履职尽责。围绕纪检监察重点工作,严把“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环节,精准稳妥运用执纪执法权。加强对上沟通联系,对下业务指导,及时将上级最新要求传达到基层单位。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约束,督促各室部严把工作质量和标准,对不符合工作要求的及时退回完善,以工作高标准确保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
三是紧盯关键抓办案,强化警示震慑。树牢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理念,强化办案引领,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紧盯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严厉惩治乡村振兴、项目建设、住房教育医疗等领域腐败问题,紧盯各级“一把手”“关键少数”,找准切口,集中力量、查深查透,系统治理、标本兼治,坚持案件查办和通报曝光“两条腿走路”,切实达到“查处一人、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形成有力震慑,有效防止重点领域腐败滋长。
四是从严要求抓队伍,拓宽人才渠道。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深入开展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以高标准、严要求、实举措,推动纪检监察干部成为堪当时代重任的纪检监察铁军。常态化开展“全员培训”,推荐鼓励年轻干部到中省市跟班学习、挂职交流。加大法学、财会、审计等专业人才的招聘力度,拓宽干部成长渠道,改善人才结构,提升专业化水平。
五是强化考核抓提升,倒逼工作落实。对标省纪委《工作指引》,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围绕线索管理、案件查办、监督检查、专项整治、信息宣传、办案安全等方面内容,制定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镇(街道)纪(工)委日常工作考核办法,将日常考核工作与干部提拔、职级晋升、评优树模、经费拨付、干部年终奖励性绩效发放等相挂钩,实行季度考核、半年通报、年度晾晒,对纪检监察工作规范运行不重视,被中省市通报的严肃予以问责,倒逼其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作者: 杨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