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巡察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就是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党性意识,自觉把使命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把激情和热情融入到做好巡察工作中去,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把学习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穿于巡察监督工作始终。
一要增强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原原本本学习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认真领悟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要紧密联系党的百年奋斗历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中国式现代化等重大问题的认识;抓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的深刻认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战略部署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要求上来。做到学思结合,融会贯通,以最大的政治自觉,最强的政治担当,学习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要严格按照“对党忠诚、崇纪尚法、善于斗争、清正为民”要求,全面履行巡察工作职责。时刻牢记“有问题发现不了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是渎职”的巡察工作责任和使命,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商洛市委巡察干部“五个严格”“六个不准”“十要十不要”等巡视巡察工作纪律要求。加强政治理论和巡察业务学习,突出政治巡察定位,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注重分析个性与共性问题的关系,善于抓住问题本质,见微知著,不断提高综合分析、归纳判断问题的能力。全面掌握做好巡察工作的“尺子”和遵循,确保巡察工作思路清、方向明,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三要遵规守纪,干净干事、清白做人。打铁必须自身硬。作为一名巡察干部,任何时候,都要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工作。时刻做到坚守巡察工作底线,不越党纪政纪“红线”,不碰法律法规“高压线”。时时处处树立和维护巡察干部清正严明、忠诚担当的良好形象,以实际行动维护巡察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就是要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全党全国的“核心”地位,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带头讲党性、顾大局,带头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以新的精神状态,忠诚履行巡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使命,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工作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