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及早安排述职述廉工作
发布日期:2013-03-14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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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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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为进一步健全党内监督机制,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接受监督的意识,春节收假后立即着手安排部分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工作。
选定述廉对象。选定2名镇党委书记、1名镇长和1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向纪委全委会述职述廉对象。
明确述廉内容。述廉对象将个人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相关规定,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本镇、本部门贯彻执行县委、县纪委有关决议、决定、规定情况,作风建设情况,“十廉”活动开展等情况向纪委全委会述职。
规范述廉程序。一是自查总结。述廉对象在认真进行自查总结的基础上,撰写述廉报告,制作反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幻灯片。二是述廉视察。县纪委常委带队,组成述廉工作视察组,深入述廉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述廉视察。三是大会述廉。述廉对象向纪委全委会公开述廉,接受委员质询,并进行民主测评。四是情况反馈。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述廉定格意见,将述廉评议情况以书面形式向述廉对象及其所在单位进行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五是督促整改。县纪委对述廉对象及其所在单位整改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将整改情况纳入述廉对象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范围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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