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公开公示单位职能、干部职责、干部监督岗和办事流程,明确责任,强化监督。
二是实行首问负责制。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工作人员接待前来咨询、投诉、办理有关事项的人员,不论是否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都必须承担起“首答”的责任。
三是实行一次告知制。对服务对象实行一次告知,如服务对象第二次办理有关事项,再需补材料,第一次告知人员负全责。
四是实行限时办结制,凡在职责范围内的事,都要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办理,只能缩短时限,不能延长时限。
五是实行服务承诺制。承诺内容要结合实际,要体现部门职责,要紧贴群众心声,要公开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