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廉责办〔2014〕2号
丹凤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4年全县反腐倡廉工作
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委、党组(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支部,中省市驻丹各单位支部:
《2014年全县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工》已经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承担牵头任务的县直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参加单位积极协助配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请各镇、县直各部门参照全县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工,对各自2014年反腐倡廉工作进行责任分工,并切实抓好落实。
各镇、各部门2014年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工情况,请于4月10日前报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纪委警示训诫室)。
丹凤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21日
2014年全县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工
工作项目 |
序号 |
任务与要求 |
县 级 负责人 |
牵头单位 |
参加单位 |
县纪委、监察局 | |
联系领导 |
联系室 | ||||||
一、深入体制机制创新,强化反腐败制度保障 |
1 |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省纪委三次全会、市、县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做到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问效。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
程诗有
郑晓燕 |
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 |
县纪委 县委组织部 县委宣传部 县委政法委 县直机关工委 县监察局 县人社局 县审计局 县国资委 |
黄玉宏 王 冰 |
警示训诫室 |
2 |
各级党委(党组)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决落实中央纪委“三转”要求,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各自工作,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的党组织都要按照中央要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党委(党组)要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
程诗有
郑晓燕 |
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 |
县法院 县检察院 县委办公室 县人大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县政协办公室 县委组织部 县委宣传部 县委统战部 县委政法委 |
黄玉宏 王 冰 |
警示训诫室 | |
工作项目 |
序号 |
任务与要求 |
县 级 负责人 |
牵头单位 |
参加单位 |
县纪委、监察局 | |
联系领导 |
联系室 | ||||||
一、深入体制机制创新,强化反腐败制度保障 |
3 |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要分清党委(党组)、有关部门和纪委(纪检组)的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同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
王晓虎 |
县纪委 |
县法院 县检察院 县委组织部 县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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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 |
党风政风 监督室 执法效能 监督室 纪检监察一室 纪检监察二室 案件审理室 信访室 警示训诫室 |
4 |
落实中央和中央纪委关于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的部署要求,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建立健全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加强对基层纪委、派驻纪检组的领导。 |
王晓虎 |
县纪委 |
县委组织部 县编办 县监察局 |
董夏琳 |
办公室 | |
5 |
落实案件管理新要求,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坚持和完善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制度,派驻机构定期向派出机关报告。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管辖范围,对反映党员领导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的线索进行大清理,规范管理和处置问题线索。县纪委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线索进行备案审查,加强督查督办,派员指导或提级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
王晓虎 |
县纪委 |
县监察局 |
董建生 冯高宽 |
纪检监察一室 纪检监察二室信访室 | |
工作项目 |
序号 |
任务与要求 |
县 级 负责人 |
牵头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