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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纪委“五举措”落实监督责任

发布日期:2015-12-04 16:20   来源:   发布机构: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丹凤县纪委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前移关口抓防控、驰而不息抓作风、坚持不懈抓惩治、倒逼责任抓落实、强基固本抓队伍,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局面。

强化廉政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将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有机融合,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警示教育,坚持巩固“十廉”活动成果,围绕全县反腐倡廉宣教工作的阶段重点落实任务,在《商洛日报》、《秦风网》、《商洛纪检监察网》等报刊网站刊发反腐倡廉新闻稿件80篇,在省、市纪检监察信息刊登4篇,编写“廉文荐读”11期,向县级领导、科级领导、村干部1200余人发送“廉政短信”36条,编发“丹凤纪检”易信信息3期21条,编印“学思悟践”4期,印发廉政教育材料12期。创新宣教形式,落实廉政教育“十必谈”要求,重点推出“四个一批”活动,深入推进家庭助廉和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编印发放《“两个责任”警示教育典型案例汇编》700本,举办“践行‘三严三实’,深化作风建设”主题演讲赛,组织全县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讲廉政党课200余次,受教育3500余人,安排11个单位260余名党员干部在县烈士陵园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组织99名县级领导、县直部门和镇(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赴商州监狱聆听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并前往王柏栋烈士故居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召开争当“廉内助”领导干部家属座谈会,向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家属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700余份。推进廉政文化基地建设,挖掘棣花古镇“荷”文化和竹林关桃花谷“竹”文化的内涵,打造一批廉政文化宣传教育精品工程,高标准建设“庾家河战斗遗址”、“王柏栋故居”廉政教育基地。继续实施科级干部任前考廉制度,对今年来新提拔的42名科级干部、20余名司站级干部和450余名村“三委会”干部实施了任前考廉,对考试不合格的暂缓任用。组织对155名新任村监委会主任进行了集中培训,着力培养为民务实清廉的“村纪委”。

狠抓正风肃纪,驰而不息深化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将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问题纳入纪律审查重点内容,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持续坚持“双线”查岗,推行作风建设监督举报制度,坚持狠刹“四风”,开展“懒政懈怠不作为”专项整治,全面推行作风建设“十项制度”、镇“廉政灶”公务接待餐券办法、镇(办)“五项制度”、落实领导外出报备制度、公务用车定点封存制度、婚丧嫁娶事宜报备等制度,形成加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扎实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春季干部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转作风、抓落实。坚持开展“五个一批”廉洁过节专项行动,盯紧重要节假日,严查节假日期间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送礼等问题。开展公费租车私用和私车公养专项行动,严查“车轮上的腐败”。深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对2014年度政风行风测评中排名末位的3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并约谈其单位主要负责人。继续在县直5个单位推行“一把手”“五不直管”制度,探索完善“一把手”权力监督新机制。深入纠正“四风”,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通过采取加压倒逼、拓展案源、聚焦重点和启动办案协作区等强有力措施,止目前共开展作风纪律明察暗访4轮160场次,检查单位166个,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案件43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7起,公开通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10起。

聚焦惩贪治腐,持续加强纪律审查力度。始终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惩贪治腐的关键环节,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这“三类人”,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县纪委整合执纪力量,采取全员办案制,抽调16名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负责人集中办公,汇聚执纪合力。继续推行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信访当日接待制度,积极开展下访活动。科学处置反腐舆情17条,着力挖掘和拓宽案源线索。坚持线索收集分析、筛选研判、处理报告制度,严格实行线索处理“八步走”。创新办案理念,坚持全员办案,全面推行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明确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办案联系点,启动办案协作区制度,联合办案13件,对重大案件实行包案负责制,做到快查、快结、快移。严格遵守办案“十不准”要求,认真落实“一案一书一承诺”制度,签订依法依纪文明廉洁办案目标责任书和承诺书,将办案责任落实到人。开展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对党政纪处分集中的7个重点单位进行专项检查,确保每一个处分决定不“打白条”,切实维护党政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格遵循案件审理“二十四”字方针,积极推行“面对面”审理新模式,对38名违纪村干部扣发补贴81500元,责成立案处分的41名党员干部写出忏悔书。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初核问题线索130件,立案103件,结案9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95人,党纪78人,政纪20人,科级干部10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收缴违纪资金179.38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46.15万元。实施警示训诫52人,其中警示提醒25人,诫勉督导8人,责令纠错19人,有效抑制了腐败蔓延势头。 

强化责任追究,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充分发挥问责的警示教育作用,通过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全面实行“一案三查”、“一责双问”制度,明确问责情形,对辖区或所属单位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上级领导机关批示严格追究主体责任的;班子2名以上成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被媒体曝光、省市明察暗访通报,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在专项治理中顶风违纪,经纪检监察机关查证属实给予党政纪处理的;发生问题不报告、压案不查、纵容包庇,或者不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的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按程序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行县级领导问责提议书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廉情抄告制度,制定全面保障“两个责任”落实的实施意见、落实“两个责任”约谈办法、落实“两个责任”追究办法等8个相关配套文件,不断强化“两个责任”落实的纪律保障。先后对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7个单位实施了“一票否决”,对2015年前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县级领导带队进行考核,下发整改通知书138份,对民意测评优秀率在60%以下的9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无自办案件的3个镇党委、镇纪委负责人实施了警示约谈,对4个单位的主体责任和1个单位的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主要领导实施了问责追究,力促“两个责任”全面落实。

深化体制改革,着力铸造反腐铁军。推进纪检监察领域体制改革,按照“三转”要求,将县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原来的128个精简为8个。清理和调整镇(办)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参与的非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由单位负责人签字背书并报县纪委备案。结合镇(办)机构改革工作,县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各镇(办)调整配备2名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充实基层执纪监督力量。完成委局机关内设机构第二轮调整,将执法效能监督室更名为纪检监察三室,新增6名机关编制。探索推进县直派驻机构“统派直管”改革工作,重组整合监督执纪力量,按系统设置6个派驻纪检组,归口负责和联系全县78个部门,实现县纪委向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组全覆盖。开展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严格落实“两为主”、“两报告”要求,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管理。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从严教育、管理、监督纪检监察干部,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扎实推进“五强”队伍创建活动。完善纪检干部培训学习机制,加大纪律审查业务培训力度,重点突出查案谋划、调查取证、谈话技巧、查案文书等内容,采取模拟办案、多向交流、专项培训、实战锻炼等形式,提升岗位履职能力。今年来参加中纪委组织的审查业务培训5批5人次,抽调纪检组长到县纪委集中办公2批16人次,到市纪委跟班学习两批2人次,参与省纪委秦岭北麓违法建筑责任追究调查1批1人次,安排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检干部参与交叉检查、监督检查、案件查办等中心工作8批100余人次,纪检干部专业素质和监督执纪水平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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